說明: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師資研習 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為國小現職教師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 證書者,依授課別分為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教師,合計 440人。
三、研習包含國語文場次、數學場次及英語文場次,每場 次各3梯次,共9梯次,研習日期及地點請詳見計畫。請於 113年6月17日起於各梯次報名截止日期前,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四、請參加者務必配合課程表攜帶平板電腦及筆記型電腦與會,以利修習完成課程後,能實際運用行動載具進行學習扶助教學。
五、已修習完成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視同具有 「學習扶助」教學人員資格,倘若有擔任學習扶助班授課 人員,請積極參加研習,以提升學習扶助相關教學知能。
六、本府同意每場次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及研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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