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6月25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057928號函辦理。
二、第一階段公告命題項目為: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皆包含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教師組及社會組)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3項目。
三、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命題內容業公告於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網址(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請自行參閱。
四、原住民族語朗讀命題部分,亦於「朗聲四起」網站公布,請至該網站(網址:https://alcd-con.tw/alr/)下載。
五、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妥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08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寄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周老師(信箱:cchcch@email.chcg.gov.tw),以利彙整報送競賽承辦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六、另,有關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肆、辦理方式、七、競賽內容規範、(五)字音字形、2、《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網址更新為:https://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default.jsp,且該網站新收詞目745筆,內容請詳見該網址並請協助公告轉知。
七、檢送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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