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05299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保障原住民族學生接受民族教育之權益及一般學生尊重各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認同與理解,輔以研習課程以落實「原住民族教育全民化」之教育活動。 |
三、 | 依教育部本土語文教育政策規定,本府規劃111-117學年年內各校皆應辦理完畢,爰112學年度轄屬國中小及縣立高中辦理多元文化教師增能研習承辦學校計33校(如附件)。惟視本學年度33校申請審查後,若有經費餘額將另行公告開放33校以外學校辦理申請作業。 |
四、 | 本案計畫期程自113年3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請承辦學校於113年2月28日前檢送概算表,並於計畫結束後2週內檢送經費收支結算表、賸餘款繳款證明及成果報告書(電子檔請寄至承辦人信箱)到府辦理核銷。 |
五、 | 檢送實施計畫及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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