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鼓勵借書證辦證及提昇閱讀風氣,縣府特辦「109學年度彰化縣立各級學校集體申辦本縣公共圖書館個人借閱證暨教師申辦團體借閱證計畫」
說明:
一、旨揭計畫申辦時間:自109年9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二、申辦對象:
(一)個人借閱證:本縣縣立各級學校學生、教職員及學生家人。
(二)團體借閱證:編制內正式及代理教師。
三、請申辦學校統一將個人借閱證辦證名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團體借閱證辦證名冊、團體借閱證申請表(含檢附資料)寄送或親送本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申辦。
四、作業完成後由本縣文化局統一寄送借閱證至申辦學校,並以核發之辦證率為獎勵標準,另函通知自行敘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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